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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不动产中心处理一批假购房证明

2017-09-13 19:43栏目: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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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南京新闻网报道,北京时间9月13日,南京市注销了4批共38份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,并且造假者的行为将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。在西安市刚刚出台的新规对这一行为祭出“重拳”,造假者全家在5年内将不得再次购房。

        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,目前该部门查到14份虚假购房证明。不动产中心负责人向记者说明曹某某等14人开具购房证明时所提交的学历、学位证明为虚假材料,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批准,对20171076488号等14份购房证明予以注销。

     南京市今年推出了非本地户籍的购房政策——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只需与在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买房时就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证明。不过,从今年下半年南京市注销的4批共38份虚假购房证明来看,其中有34份均属于提供虚假学历、学位证明,占了总量的近9成。